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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交警严查无牌无证摩托
发布时间:2015-07-22 08:5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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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长春市民李先生和牛女士反映骑电动车上街时被交警拦下,并将他们的电动车暂扣。他们都表示对此不理解,“交警查无牌无证的摩托车,我们理解,但是为什么把我们的电动车也给扣了呢?”

  记者了解到,从6月5日开始,长春交警针对摩托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行动期间,全市共启动53处摩托车交通违法治理卡点,重点对无牌、拼装、改装、未年检的摩托车进行查扣,两人驾乘、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都将被处罚,无证驾驶违法行为将被依法行政拘留。

  为何电动车也被交警查处了呢?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根据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自行车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公里/小时、整车装备质量应不大于40公斤、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否则缺任一条件,都不属于电动自行车,将按照机动车进行管理。因此,超标电动车也在交警部门专项整治行动之列。

  但是,在日常执法中,交警部门发现不少驾驶员不知道自己驾驶的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长春交警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或使用电动摩托车时,一定要在互联网上查清是否属于工信部公告产品,如不属于公告产品,不要盲目购买,更不能无牌上路,否则会给他人及自己带来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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