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3日,中共长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抓发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按照上级党委部署,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创造条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长春市公安局对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进行认真研究,其中涉及公安机关主要有三张清单,即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具体情况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提升行政管理科学化、人性化、精细化水平,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编制。要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聚焦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扎实推进行政执法方式创新。
坚持合理公正。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遵循过罚相当原则,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应当客观、适度、合乎理性。
坚持分类监管。根据各类市场主体规模、行业属性、风险等级和企业信用,杜绝“一刀切”式执法,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坚持开放包容。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审慎实施“刚性”约束机制,能不罚的坚决不罚。
坚持问题导向。对标营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标准,针对行政执法当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在影响营商环境的重点领域,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制度。
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清单制度已纳入今年法治建设和政府绩效考核,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指挥,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此项任务如期完成。
附件:《长春市公安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清单》
长春市公安局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