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卫健委
2020年9月16日
长春市卫健委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工作,在上级坚强领导下,深入领会省、市各级决策部署,突出重点,真抓实干,努力创新方式方法,不断加大治乱力度,巩固深化现有成果。
一、 出台的政策文件
长春市卫健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长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联合长春市公安局、长春市交通运输局、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全市“黑救护”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长卫联发〔2019〕26号)
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治乱工作开展以来,针对卫生行业需要重点查处的长期霸占医院病房的医闹、长期缠访闹访的医闹、医托、倒卖号源行为、非法行医行为和“黑救护”六个方面为重点,共收集汇总各类表格468份(张),收集整理各类线索326条, “黑救护”线索70条,长期缠访、闹访医闹24条,“号贩子”1条,非法行医67条,责令立即停止执业活动 29家,取缔12 家,罚款16.1万元。市卫生监督所先后出动检查人员1512人次,出动车辆652辆次,检查医疗机构1460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457份;责令整改156家;立案58家;警告36家;罚款50家;罚没金额150.7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34万元;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3家。
开展联合打击“黑救护”行动以来,联合执法队伍先后19次(含各属地开展联合行动)对长春市各大医疗机构周边停靠的医疗救护和患者转运车辆进行了集中排查。出动人员80人次,车辆40台次,共检查各类车辆110台次,排查可疑救护车辆24台,其中7辆涉嫌私自改装车辆,交由交警部门处罚;9辆外地救护车辆通报当地进行协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