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2018年07月05日 09:05:42 星期四
天气: 一网搜
 
关于开展整治大专院校周边小旅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5-04-24 10:47来源:
【字体: 打印

 

  近一时期,在我市大专院校周边地区出现了众多小旅店,且发展速度很快,开设旅店的位置多数在居民小区内租用民宅作为经营场地,未经公安机关许可擅自开业,存在着各种安全隐患和治安问题。为了强化旅馆业治安管理,规范我市小旅店的经营秩序,维护大专院校周边治安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环境市局由治安支队牵头会同朝阳分局、南关分局、净月分局、高新分局对大专院校周边小旅店进行专项整治,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郑伟民

  副组长:孟宪武

  成  员:治安支队主管行业的副支队长、各区分局主管治安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治安支队三中队,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郑大勇任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 8927668、内线8393

  二、重点整治区域

  各大专院校周边居民住宅区域。

  重点部位:

  1、朝阳分局:艺术学院桂林路周边等区域;

  2、南关分局:长春大学卫星路周边等区域;

  3、高新分局:林源路、吉林大学南校区北门周边等区域;

  4、净月分局:博硕路、农业大学永安厂周边等区域。

  三、工作安排

  1、专项整治时间:2006年6月7日至28日

  2、各单位利用三天时间对大学校园周边小旅店进行一次摸底调查,摸清底数,对符合安全标准及不符合的小旅店作到心中有数,并登记在册。

  3、在摸底调查同时作好宣传工作,各单位要召开小旅店业主大会,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对那些存在安全隐患的小旅店限期整改,符合安全标准的小旅店规定时间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要作到随来随办,不得推诿。

  4、各单位利用二周时间,对限期整改未改正的或根本不改正的小旅店进行处罚,并予以取缔,对被取缔的小旅店的要彻底抓好落实,不能取而不缔,防止反弹。

  5、各单位于6月28日前进行专项工作总结。并将好的工作方法、经验情况书面上报治安三中队。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市素有大学城之称,大学校园周边的治安秩序好坏,直接影响我市的精神面貌,因此,各单位要切实引起高度重视,主管领导要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做到“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2、严格执法,严肃纪律。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法律程序进行工作,坚持上限处理原则。对工作失职放任不管,至使有关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

  3、各单位各部门在整治工作中,既要严格执法,也要热情服务,注意工作方法、注意政策、注意社会效果。

  4、做好信息情报工作。各部门要强化信息联络工作,按时、按要求收集工作情况并予以报告,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主办单位:长春市公安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金宇南路159号

Copyright 2015 ChangChun Public Security Bureau

吉ICP备 11002904号 吉公网安备 22010402000745号 网站标识码:2201000058

联系方式:0431-110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