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7月05日 09:05:42 星期四
天气: 一网搜 登录| 注册
 
长春市公安局关于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三十八)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0-12-07 16:41来源:长春市公安局
【字体: 打印

  按照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长环督办[2019]101号)要求,我局承担的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三十八),已达到销号要求,现将整改任务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问题

  机动车尾气污染仍然突出。截至目前,长春市机动车保有量为140多万辆,长春市小型汽车的增长率达到了18%以上,公交车、特种运输车辆等机动车尾气污染负荷也在持续增加。现有城市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与大幅度增长的机动车不配套,拥堵的交通状况造成市内机动车在停车怠速的过程中排放大量尾气,长春市的机动车尾气污染负荷持续增加。

  二、整改目标

  严格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现象,有效提高公交出行分担率,发展绿色交通,倡导绿色出行。

  三、整改措施

  1.实施交通勤务和交通秩序精细化管理。开展交通秩序“强整治”,适时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提升疏堵保畅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违法空间,持续提升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劝导长时间停车怠速的机动车驾驶人熄火等待;配合环保等政府部门适时开展联合执法工作。2.全面助推交通环境“深优化”,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性,提高车辆通行效率。3.严把机动车注册登记源头关。4.严把机动车转入关。

  四、整改成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任务主动担责。长春市公安局一直以来都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进行部署推动,围绕大气污染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应急交通管理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狠抓贯彻执行。一是成立了由市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长春市公安局贯彻落实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部门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坚定了督察整改组织领导和指挥调度工作。二是相继制定并印发《交警支队开展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2019]长公安交办字12号)、《交警支队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秋冬百日会战”实施方案》([2019]长公安交办字111号)和《交警支队深入推进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决胜2020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20]办字4号)等9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深入开展柴油货车和渣土运输车污染防治等专项行动,确保各项整治工作有效推进落实,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坚持源头治理,加快淘汰老旧车辆。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政府相关管理规定,严把机动车准入、检验和报废关。一是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关于机动车尾气排放最新标准,对于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机动车,一律不予办理注册和转入登记。二是对在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尾气排放检验不合格的,一律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严把车辆检验关。三是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一律依法实施强制报废。四是严格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分类登记规定,全面推广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在车管所业务大厅增设了新能源汽车登记绿色通道窗口,设置了号牌现场制作点,免费提供号牌安装服务。2019年6月至今,全市共依法淘汰注销机动车57737辆。

  (三)健全联动机制,严查超标排放车辆。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公安局联合印发的《长春市机动车排气污染联合路检工作方案》要求,严格按照“环境取证,公安处罚”的工作模式,积极配合环境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以柴油货车、渣土运输车、老旧车等高排放车辆为重点,在重点车辆通行较为集中的时段、路段设置联查点位,对经环境部门检测发现尾气排放超标的机动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严格处罚,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2019年6月1日至今,共处罚尾气排放超标上路行驶的违法车辆110台,切实形成部门合力,增强执法震慑。

  (四)突出违法打击,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按照上级机关工作部署,相继组织开展了“柴油货车污染防理攻坚战”、“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和“渣土运输车辆通行管理”等专项行动,交警支队全警动员、全警参战,依托现有固定岗、巡逻车、摩托车等勤务模式,通过采取定点检查、线路巡查、缉查布控查缉、科技设备抓拍等方式,针对柴油货车尾气排放超标、“冒黑烟车”上路行驶、货车未苫盖飘洒载运物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常态化治理,举全警之力打一场“大气污染防治”的街面战。2019年6月1日至今,共查处柴油货车违法54.9万余起,遗撒飘散载运物25326起,超载13559起、改装改型1962起、处罚尾气排放超标上路行驶的违法车辆110台,切实营造严管严罚的执法氛围。

  (五)推进治乱疏堵,减少车辆尾气排放。大力推动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深入实施交通组织提升,认真组织开展治乱疏堵行动。一是发布了《2019年交通组织调流通告》,通告新设置公交专用车道8条共计68.6公里;设置了新能源货车、大型货车的通行规则;设置了摩托车禁止通行区域、街路;重新设置禁止鸣笛区域。二是发布了两期交通调流公告,分别对部分商圈(红旗街)及学校(吉大附中)周边路段的交通组织进行调整,并将红旗街(工农大路-万宝街)设置为公交专用车道,有效缓解了商圈及学校周边的交通拥堵问题。三是按照市政府落实交通治堵首批工作任务相关要求,清除临河街(自由大路-吉林大路)两侧停车泊位415个,保障临河街公交专用车道的通行能力,有效提高了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20年12月8日至2019年12月14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长春市公安局。 联系人:杨鎧铭 电 话:0431-88907904。


 

主办单位:长春市公安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2627号

Copyright 2015 ChangChun Public Security Bureau

吉ICP备 11002904号 吉公网安备 22010402000745号 网站标识码:2201000058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