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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警”色】第四看守所于文浩:敬业奉献 忠诚履职 勇做业务能手
发布时间:2019-01-02 13:42来源:长春公安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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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文浩,男,19925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2015年毕业于吉林警察学院,现为长春市第四看守所狱政科内勤民警,先后在支队机关指导科、狱政科收押、内勤岗位工作。在从事监所工作的近3年时间里,于文浩同志无论在哪个岗位上,都能时刻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服从大局,立足本职岗位,无私奉献,恪尽职守,工作上勤于思考,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特别是在信息技术应用和深挖犯罪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用朴实和无华演绎着监管民警的品格与风采,以不懈的努力书写着新时期人民警察“敬业奉献、奋发有为”的篇章。

  

  爱岗敬业,坚持学中干、干中学,练就了一身过硬的监所工作本领

  20157月,于文浩同志分配到支队指导科工作,作为一名监管新兵,于文浩对待业务知识,谦虚肯学,扎实锤炼本领,能按照监管工作的特点和要求、规范和程序不断发挥自身的优势和特长主动完成了各级领导组织安排的工作。20159月,支队领导为了给基层补充优秀警力,于文浩从支队指导科调配到四所狱政科工作,因所里警力紧张,不仅要负责收押和信息技术应用工作,还要协助内勤民警服务公检法等业务部门,同时兼顾法院等部门预约和投监等业务。对于繁重的工作,他从无怨言,积极克服困难,尽职尽责、虚心求教,认真学习和钻研业务知识,很快适应了各个岗位的工作。在收押岗位上认真履职把好入所关和出所关,能够掌握提审、收押、会见工作流程,规范、文明地接待办案人员和律师,严格收押、释放流程操作,3年时间收放三千余名在押人员从未现任何差错。在互联网加公安、信息技术应用及维护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201512月,于文浩同志转到狱政科内勤岗位,面对岗位的转换,于文浩深知要想在新岗位上干出一番事业,首要的任务就是要抓紧学习,练好过硬本领。他一方面积极参加公安监所部门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不断地虚心向身边业务精通的同事学习,将与看守所有关的法律、法规、通知找出来,逐条逐款的进行研究,将所有内容都吃透;另一方面,挤时间自学,刻苦钻研《刑事诉讼法》、《看守所执法细则》、《公安机关办事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犯罪心理学》等相关知识,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努力成为本职岗位的行家里手。20169月至20177月该同志借调到支队基础筹建办公室,在繁琐的筹备新建项目期间,仍坚持夜间回四所值班备勤。

     于文浩勇于克服困难,先后在各项业务测试、知识竞赛和演讲过程中表现突出,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刻苦的努力和高标准的工作,赢得了各级领导的认可。

  无私奉献,坚持干在前、作表率,当上了监所业务工作上的排头兵。

  于文浩从事内勤岗位工作以来,承担了看守所提审、律师会见、超期羁押催办、执行卷审阅、投监及在押人档案管理等工作。狱政科年均办理换押三千余次,超期羁押催办工作超千余次,每年所里收押近一千五百余名犯罪嫌疑人,即有千余份档案要归档、制作、移交。于文浩能够在各项工作中干在前面,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无闻脚踏实地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出色地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为监所工作做出了贡献。     

   公安监所工作,是公安工作中一个普通而平凡的岗位,这里没有刀光剑影,没有殊死搏斗,但这里需要高度的责任感与勇于担当精神,尤其是监所狱政科内勤工作要与诸多办案单位打交道,不仅需要较强协调与沟通能力,还需具备超强业务能力水平与责任心才能胜任本职。在20179 10日,来自黑龙江省大庆市律师李军来往长春市的时候购买的是往返车票,由于路程不熟等原因到所后民警已经下班,并且会见手续印章不清楚,值班民警当时无法给其办理会见事宜,李律师非常焦急地说出,你们所狱政科内勤于文浩半个月前我来所时留存了电话,于文浩在电话里了解到其情况,为了能够使李律师准时赶上火车返回大庆市,没有顾上吃晚饭就从家里返回单位,经请示领导同意帮助李律师办理会见手续,并在其会见结束后将其送至车站,李律师对四所民警暖心服务深受感动。2018103日,正值国庆放假休息期间,在押人员方某报告称其判有期徒刑八个月,刑期已满。由于在押人员方某没有判决书,法院没有下执行,正值国庆放假期间,由于无法核实情况,于文浩接到所领导电话,放弃陪伴生病的父亲从老家通化即刻赶到朝阳法院,调取卷宗核实情况,及时释放了在押人员方某。

  于文浩就是凭借着一股认真钻研、精益求精的工作精神,在与办案单位协调与沟通中不断摸索经验,在办事效率上下功夫,凭着对本职工作的热爱,遇到问题虚心请教,在服务诸多办案单位过程中以不拖、不等、不靠的态度赢得服务单位一致好评。

  

   勇挑重担,坚持练为战,挑重担,成为了深挖犯罪工作的行家里手

  “由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监管工作的复杂性和斗争性。有的犯罪嫌疑人比泥鳅还‘滑溜’,在深挖犯罪工作中只有懂得运用科技策略与手段才能赢得胜利,只有不断创新获得信息方法才能收获战果。”这是于文浩运用科技策略、创新信息获取方法以及收获战果所坚持的一贯理念,在工作的近3年里,于文浩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上报线索10余条。从2017年到2018年,于文浩同志发挥在与办案部门接触积累工作经验的优势,充分利用“犯罪信息库”资源,多途径收集预警信息,在四所深挖犯罪工作上连创佳绩。 

   201810月到11月间,于文浩充分利用“火眼追逃”、“监管数据与在逃人员比对系统”等信息化系统,以“实战、实用、实效”为原则进行深挖线索破案工作,成功规劝两名网上逃犯投案自首、比对一名在押人员网逃。其中在规劝雷某自首时,体现了于文浩在工作中的细心耐心。在比对大量数据后,获得一条雷某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一条记录。于文浩通过10余天对雷某网逃线索大量信息摸排、案情分析、广泛采集情报资料,确认雷某网逃的线索信息数据确凿。在上报刘英久所长后以及支队信息科进行综合研判后,确认雷某线索信息准确。于文浩结合监所工作的经验,运用科技策略,准确掌握雷某父母住址并联系到其父亲,经过多次沟通感觉其父亲心存顾虑,于文浩先后7次往返九台市兴隆镇,4次与其母亲面对面交流,经过多次对雷某父母法律宣传、教育感化、现身说法、政策攻心等有效措施,雷某父母终于说出了雷某藏匿的地址并答应一定劝说雷某投案自首,20181022日,雷某到四所自首归案。

   于文浩作为青年民警,凭着对监管工作的热爱,在深挖线索上不止步于本职工作的探索精神,能吃苦、能战斗的奉献精神,为身边的师弟师妹树立了榜样,并赢得了同事的一致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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