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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转发】办案200余起 目标逃犯全部抓获到位 吉林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六清”行动战果显著
发布时间:2020-10-30 08:33来源:长春公安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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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扫黑除恶“六清”百日攻坚战开展以来,吉林省公安机关深入贯彻公安部和省委部署,围绕“清到底、清干净”的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措施保障,以‘打不尽豺狼绝不收兵’的勇气和决心,坚决打好打赢扫黑除恶收官战。 

   截止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已实现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等阶段性工作目标,并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为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奠定了坚实基础。 

  省级直查线索全部报结 

  黑恶线索清仓 

   自“六清”行动开展以来,吉林省公安厅党委对此高度重视,将“线索清仓”作为“六清”行动重点任务,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力推进。 

   吉林省副省长、公安厅长刘金波多次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组织召开全省公安机关“六清”百日攻坚战推进会议,对“线索清仓”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副厅长吴跃岩多次组织研究“线索清仓”具体推进措施,与厅扫黑办相关负责同志共同研究线索核查工作,解决疑难问题。厅刑侦局每日调度各地进展情况,并对各地上报查结线索逐一审核把关。同时组建4个督导组,对存量较多、排名落后、问题突出的单位,直接带队进驻,逐条研究,逐一评查,并对已查否线索随机抽查。 

   督导期间,长春、吉林、四平、延边等地线索核查进度和质量迅速提升,个别地方线索审核通过率从不足10%达到90%以上。各地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亲自挂帅,亲自动员部署,落实包保责任。由于全省公安机关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主动担当作为,为完成线索清仓任务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截至10月9日,吉林省扫黑办交办的344条清仓线索已报结341条,报结率99.13%,其中省级直查的78条线索已全部报结,报结率100%,市级直查的266条线索已报结263条,报结率98.87%。为进一步扩大扫黑除恶线索核查工作成果,省公安厅在完成省扫黑办部署的清仓任务基础上,将全国扫黑办直查的10条线索、中央督导组交办的7条重点线索、公安部督转的203条线合计220条线索一并纳入清仓攻坚范围同步推进。目前,扩大部分的线索已报结209条,报结率95%。 

  

七名涉黑涉恶在逃人员全部到案
目标逃犯“清零”

   扫黑除恶追逃“清零”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在公安部扫黑办、省扫黑办的统一指挥下,紧盯目标逃犯,主动进攻、积极作为,多策并举、全力攻坚,取得显著成效。10月3日,随着全省最后一名目标逃犯曲某从柬埔寨入境向办案民警投案自首,全省7名涉黑涉恶目标逃犯已全部到案。其中包括抓获公安部A级通缉犯1名、劝投境外逃犯3名,实现了逃犯“清零”的工作目标。 

   省公安厅扫黑办切实加强对逃犯抓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调度,各地公安机关坚持做足基本功课,为抓捕工作创造了最佳条件。从全省逃犯“清零”工作整体情况看,吉林省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高位推动,压实责任。扫黑除恶追逃“清零”行动中,公安厅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始终对此抓住不放,大力度组织推进,会同各市州“一把手”共同担任“清零”行动目标逃犯第一责任人;其他厅党委成员也分别落实抓捕包保目标和责任,充分体现了厅党委对黑恶分子“一网打尽、除恶务尽”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为追逃行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是警种联动,多措并举。在省公安厅扫黑办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刑侦、网安等多警种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整合优势资源,实现整体联动、形成缉捕合力;在大力开展抓捕工作的同时,各级公安机关注重抓捕与劝投工作并重,广泛张贴两高两部《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宣讲法律政策,对逃犯家属及其关系人耐心开展教育劝投工作。已到案的7名逃犯中有6名通过耐心细致工作主动投案自首。省公安厅扫黑办先后于4月29日、7月2日两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将我省7名涉黑涉恶目标逃犯全部列为省公安厅A级通缉犯,承诺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人民群众奖励人民币5万元,面向社会公开悬赏缉捕,积极发动人民群众参与追逃行动。目前,已兑现奖金5万元,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加强调度,及时奖惩。厅扫黑办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周排名、周通报,实时向公安部和省扫黑办汇报战果,并结合本省追逃任务完成情况,对部署不落实、战果不明显、任务完不成的单位及时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同时,厅扫黑办积极协调厅政治部和相关地市公安局政治部,为抓获公安部A级通缉犯的一名有功民警记个人二等功,为抓获省公安厅A级通缉犯的6名有功民警记个人三等功。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极大的鼓舞了追逃民警的斗志和士气。 

  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 

  重点案件全部清结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共侦办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89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17起。“六清”攻坚行动开战后,省公安厅扫黑办针对在侦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在确保案件质量前提下,加快办案进程,跟踪调度指导,定期听取各地案件侦办工作汇报,提出指导意见。各地公安机关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重点案件由主要领导包保,一般案件由班子成员包保,切实加强案件侦办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办案效率和质量。 

   为依法惩治黑恶势力犯罪,厅扫黑办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在涉黑案件立案前,要向厅扫黑办进行汇报,由厅扫黑办统一审核把关。通过听取汇报、组织阅卷,综合进行特征要件评价,严格把握黑恶案件证据标准,准确提出定性意见,严把黑恶案件“入口”关。延边州侦办的陈某某、松原市侦办张某等一批经省厅扫黑办审核同意的涉黑涉恶案件,均顺利移送起诉。在此基础上,严把黑恶案件“出口”关,确保战果不流失,厅扫黑办派出2个指导组,对各地在侦案件逐案指导,帮助办案单位解决疑难问题。为确保办案质量,厅扫黑办要求各办案单位对可能被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严格按照退补侦查提纲,迅速补充和完善证据,巩固证据链条,将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行动中,对辽源市公安局侦办的一起涉黑案件,省厅及时进行专家会诊,指导办案单位依法收集固定证据,确保了该案证据充分、定性准确,法院最终以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审理判决。 

   截至6月12日,全省在侦的3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和4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均已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提前完成案件清结工作目标。 

  

推进行业清源、伞网清除、黑财
清底,确保扫黑除恶长效常治

   此外,在行业清源方面,按照省扫黑办“一案一整治”工作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在侦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过程中,针对行业管理漏洞,主动向相关部门发送《公安风险提示函》,并积极与被提示单位沟通联系,跟踪问效。截至10月9日,全省共发送公安提示函726份,收到反馈复函724份,整改反馈率99.72%。 

   在伞网清除上,省公安厅扫黑办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针对有黑无伞案件和大黑小财案件再次进行深入排查,从该犯罪组织形成到发展壮大全过程分析研究,对每一名组织成员、每一名关系人、每一起案件都要细致排查“保护伞”和涉案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线索,确保万无一失。截至10月9日,白城市公安局、延边州公安局分别在有黑无伞的张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肖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中,各排查发现1名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线索,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在黑财清底方面,对进入诉讼程序和已判决生效的黑恶案件重新梳理排查,做到依法该查扣的财产全部查扣,该随案移送的及时移送,该依法返还的及时返还,努力实现涉案财产全查清、利益链条全挖出,彻底摧垮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行动开展以来,各地新增查扣涉案财产4.54亿元。其中延边新增2.22亿元,白山新增1.8亿元,长春新增4400万元,松原新增800万元,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奠定坚实基础。 

   在完成“六清”行动任务的基础上,全省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部署,深入开展打击涉互联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截至10月9日,共打掉涉网犯罪团伙19个,刑拘犯罪嫌疑人213人,破获刑事案件89起。为严厉打击涉农黑恶犯罪,依法惩治村霸、市霸、街霸、屯霸等黑恶势力,巩固和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省公安厅于8月26日部署开展了涉农黑恶犯罪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目前各地公安机关正在深入排查涉农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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