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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公安:出重拳 强打击 全力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发布时间:2020-08-25 08:52来源:长春公安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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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社会治安形势,进一步推动平安长春建设,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长春市公安局党委高瞻远瞩,审时度势,科学谋划,果断部署开展“打侵财、促发展、保民安”专项行动。全市公安机关压实责任,专班推进,持续发力,严厉打击各类侵害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实现打击战果和治安效果最大化,全力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近期,长春市公安局各区分局、县(市)局严格按照市公安局党委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强化组织领导,攻坚克难,持续推进“打侵财、促发展、保民安”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案件一

  近日,长春市公安局二道区分局八里堡派出所接到居民吕某报警,称其被“朋友”王某骗取5万元。据了解,王某称其亲属是某市财政局领导,可以帮吕某包揽公园路灯改造工程,需要5万元好处费。于是,吕某将5万元好处费交给王某后发现被骗。接到报警后,派出所领导立即组织专人开展侦查工作。经信息研判和走访摸排,民警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并确定其真实身份。8月14日,民警成功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对其以可以帮他人包揽工程为由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案件二   

  8月4日下午,长春市公安局公交分局接到宽城分局移送案件,犯罪嫌疑人周某在公交车上盗窃手机时,被被害人杨某当场抓住并将其扭送至公安机关。经了解,犯罪嫌疑人周某在自己被发现时,将手机仍在车上销毁证据,且坚决不承认盗窃杨某手机。 

  民警结合案情分析,发现了一个突破口,犯罪嫌疑人周某为了销毁证据,故意将手机抛出,周围乘客全部听到了手机落地的声音,如此大的动作一定有距离周某最近的目击证人。经大量工作,民警成功找到了该目击证人,并指认了犯罪嫌疑人周某。在完整的证据链条下,犯罪嫌疑人周某的狡辩被彻底识破。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已被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案件三

  近日,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长通路派出所接到市民高某报警,称其在长春市某购物公园东侧停车场帮助王某通过扫描付款支付4665元后,对方失去联系,发现被骗。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侦查工作。   

  经查,高某为网约车司机,犯罪嫌疑人王某为其乘客,王某虚构某电商平台可以分期返钱的事实,使高某通过蚂蚁花呗扫码支付4665元。民警通过信息研判及调查取证,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王某身份,在分局网安大队的支持下,于7月25日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对其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案件四 

  8月5日,长春市公安局二道区分局吉林街派出所接到宗某报案,称其停放在二道区某小区西门停车场的白色三菱帕杰罗吉普车右后侧车窗玻璃被砸碎,车内有翻动痕迹。随后,吉林街派出所又接到3起车窗玻璃被砸、车内物品被盗案。接到报警后,民警对4起案件进行了串并分析,认为极有可能是同一人所为。经信息研判和走访摸排,民警锁定陈某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过三天蹲守,办案人员在宽城区一旅社内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交代了其砸车盗窃犯罪10余起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案件五   

  近日,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桂林路派出所接到刘某报警,称自己被骗20余万元。接警后,民警迅速展开侦查工作。报案人刘某称自己于2018年通过朋友介绍得知,某校美术老师刘某宇能够让其孩子去重点中学上学,需要花费20余万元。对此,某深信不疑,将钱款打入刘某宇账户后,等待第二年孩子能够顺利入学。 

  2019年的8月份,在各大初高中即将开学前夕,刘某宇以入学的事情正在办理为由,告知刘某耐心等待,但迟迟没有消息。刘某感觉自己被骗,遂向刘某宇索要20余万元办事费,刘某宇以各种理由为说辞迟迟不肯归还钱财。 

  在了解相关案情后,民警通过信息研判,于2020年8月12日7时,在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某小区内将犯罪嫌疑人将刘某宇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宇对自己以能办理进入重点中学读书为幌子诈骗2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案件六 

  近日,农安县公安局德彪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农安镇一工地上的两根铜质接地模块丢失,价值2806元。 

  接警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经大量工作,民警发现嫌疑人盗窃时驾驶的车辆,并依此线索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金某某。7月28日,民警在农安镇十八家子村将犯罪嫌疑人金某某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金某某交代了同伙郭某某的具体位置,民警成功将嫌疑人郭某某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金某某、郭某某对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金某某、郭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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