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交通组织调整的通告(长府通告〔2021〕2 号)

时间:2021-10-29来源:
【字体: 打印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交通组织调整的通告

长府通告〔2021〕2 号



  为减少西安桥封闭施工所带来的影响,提升通行效率,缓解 通行压力,市人民政府决定对部分街路、路口交通组织进行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 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长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机动车驾驶人在通告调整范围内通行的,均须遵守本通

  告。

  二、下列街路恢复双向通行:

  (一)春阳街(青荫路至西安大路);

  (二)铁西街(西安大路至青荫路)。

  三、下列路口解除禁行限制:

  (一)解除机动车在西安大路建设街口、西安大路安达街口、 西安大路翔运街口、解放大路建设街口禁止向左转弯的限制;

  (二)解除沿西朝阳路行驶的机动车在安达街口禁止直行的 限制。

  四、潮汐车道通行规定: 在安达街(大兴路至西安大路)、辽宁路(西安大路至芙蓉桥)道路中心设置一条潮汐车道。

  0 时至 11 时 55 分,潮汐车道内准许机动车由南向北单向通行;12 时至 23 时 55 分,潮汐车道内准许机动车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11 时 56 分至 12 时、23 时 56 分至次日 0时,潮汐车道内禁止机动车通行。

  五、本通告自 2021 年 6 月 10 日起实施。在本通告之前发布 的交通调流通告与本通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此件公开发布)

  

长春市人民政府

  2021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