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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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1-22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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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为副局级建制,设有处级单位28个,下辖18个大队和13个处室,现有公务员1270人,协勤员524人。交警支队主要负责全市道路交通组织、秩序管理、事故处理、交通安全宣传和管理、驾驶人和机动车管理、交通科技建设、交通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任务。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的领导下,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主线,以交通秩序大整治、“强整治、深优化、快提速、全服务”四大举措、交管勤务改革等为有效载体,不断更新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法,基本实现了交通信息集成化,道路设施现代化,安全宣传社会化,便民服务人性化,交警队伍正规化和各项管理的精细化,为全市创造了平安、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省、市政府多次为交警支队立功授奖,被省政府荣记集体一等功一次,被市政府多次荣记集体二等功、三等功。中宣部、团中央等五部委联合授予支队未成年人保护先进集体。中央文明委授予支队“全国文明单位”。长春交警新浪微博荣获最具区域影响力奖、优秀政务应用奖,长春交警网易新闻账号荣获最佳区域民生服务政务奖,长春交警头条号获全国最具影响力公安头条号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