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安局关于临时调整部分街路交通组织的通告(2015年第2期)

时间:2019-11-07来源:
【字体: 打印

  为确保长春市地铁施工期间交通安全顺畅和施工的顺利进行,缓解部分路口、路段交通拥堵问题,科学有效的利用道路资源,提高路网通行能力,本着有序、安全、畅通的原则,经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长春市公安局决定对市区部分街路交通组织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单向通行规定

  园东路(平阳街至吉顺街)西向东。

  二、路口限行调整

  1、吉林大路的东环城路口禁止机动车向左转弯;

  27时至9时、16时至19时,沿解放大路由东向西行驶的机动车在树勋街口禁止掉头;

  3、解除沿吉顺街由北向南行驶的机动车在解放大路口禁止左转弯的限制;

  4、解除沿西南湖大路由西向东行驶的机动车在工农大路口禁止左转弯的限制。

  三、车辆限行规定

  1、世纪大街(吉林大路至武汉路)禁止大型客车、大型货车通行;

  2、吉林大路东环城路口禁止大型货车通行。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通告规定内容与本通告有抵触的,按本通告执行,无抵触的按原通告执行。

                                 2015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