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安局关于调整部分街路交通组织的通告(2015年第1期)

时间:2019-11-07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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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缓解部分路口、路段交通拥堵问题,科学有效的利用道路资源,提高路网通行能力,本着有序、安全、畅通的原则,经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长春市公安局决定对市区部分街路交通组织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单向通行调整

  1、解除开平街(景阳大路至高力北路)、松辉路(红旗街至抚松路)、振兴路(自立西街至红领巾路)、革新路(红领巾路至自立西街)、泰来西一胡同单向通行的规定;

  2、民安路(人民大街至民安胡同)、大经路(重庆路至长春大街)公交专用车道内允许小型客车通行。

  二、路口限行规定

  1、沿铁北一路由西向东行驶的机动车在凯旋路口禁止直行和向左转弯;

  2、沿民安路由西向东行驶的机动车在清明街西二胡同口禁止向左转弯;

  3、沿大经路由北向南行驶的机动车在福寿胡同口禁止向左转弯。

  三、车辆限行规定

  博硕路、博学路禁止中型、重型和低速货车、牵引车、挂车、轮式自行机械及专项作业车通行。

  四、公交专用车道的设置

  7时至9时、16时至19时,前进大街(卫星路至南湖广场)、宽平大路(南湖广场至进化街)、普阳街(正阳街至西安大路)、青年路(西安大路至北环城路)右侧机动车道设置公交专用车道,大型客车、校车、通勤班车允许在本车道内通行,其它机动车只允许在路口借用本车道向右转弯。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通告规定内容与本通告有抵触的,按本通告执行,无抵触的按原通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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