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安局关于建设街通行规定调整的通告

时间:2019-11-06来源:
【字体: 打印

  结合建设街道路改造,为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经市政府批准,长春市公安局决定对建设街(解放大路至西安大路段)道路通行功能划分及车辆通行规定做如下调整:

  一、道路通行功能划分

  建设街(解放大路至西安大路段)为双向6车道,其中北向南4车道,从道路边石向左依次为公交车道、小型机动车1车道、2车道、3车道;南向北2车道,从道路边石向左依次为公交车道、小型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须在公交车道内靠右侧1.5以内通行,公交车遇有非机动车通行时可借用临近的小型机动车道通行。

  二、车辆通行规定

  16时至20时,建设街(解放大路至西安大路段)南向北小型机动车道只准小型客车通行,其余时段允许其他车辆通行。

  26时至20时,建设街(解放大路至西安大路段)公交车

  道允许大型客车、校车通行,其余时段允许其他车辆通行,在路口可借用公交车道实施右转。

  3、沿建设街(解放大路至西安大路段)由南向北行驶的机动车全线禁止向左转弯。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通告与本通告有抵触的以本通告为准,无抵触的继续执行。

  特此通告。

  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