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建设街道路改造,为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经市政府批准,长春市公安局决定对建设街(解放大路至西安大路段)道路通行功能划分及车辆通行规定做如下调整:
一、道路通行功能划分
建设街(解放大路至西安大路段)为双向6车道,其中北向南4车道,从道路边石向左依次为公交车道、小型机动车1车道、2车道、3车道;南向北2车道,从道路边石向左依次为公交车道、小型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须在公交车道内靠右侧1.5米以内通行,公交车遇有非机动车通行时可借用临近的小型机动车道通行。
二、车辆通行规定
1、6时至20时,建设街(解放大路至西安大路段)南向北小型机动车道只准小型客车通行,其余时段允许其他车辆通行。
2、6时至20时,建设街(解放大路至西安大路段)公交车
道允许大型客车、校车通行,其余时段允许其他车辆通行,在路口可借用公交车道实施右转。
3、沿建设街(解放大路至西安大路段)由南向北行驶的机动车全线禁止向左转弯。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通告与本通告有抵触的以本通告为准,无抵触的继续执行。
特此通告。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