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安局关于调整部分街路交通组织的通告(2012年第1期)

时间:2019-11-06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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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科学有效利用道路资源,缓解部分路口路段交通拥堵及道桥建设施工带来的交通影响,均衡动静态交通流量,本着安全、有序的原则,经市政府批准,长春市公安局决定对市区部分街路交通组织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单向通行规定

  16时至20时,大经路(平泉路至解放大路)南向北,逆向设置1条公交专用车道;

  2、辉南街南向北;

  3、松辉路北向南;

  4、嫩江路(北京大街至人民大街)西向东;

  5、锦西路(和平大街至正阳街)西向东;

  6、静安路(正阳街至和平大街)东向西;

  7、铁西街(西安大路至青荫路)南向北;

  8、春阳街北向南;

  9、庆阳街(皓月大路至春郊路)南向北;

  10、安阳街(春郊路至皓月大路)北向南;

  11、建阳街(皓月大路至春郊路)南向北;

  12、建阳胡同(春郊路至皓月大路)北向南;

  13、高力中路(西环城路至洛阳街)西向东;

  14、高力南路(洛阳街至西环城路)东向西;

  15、开平街北向南;

  16、速腾路北向南;

  17、泰来西一胡同西向东;

  18、泰来西二胡同东向西;

  19、同心四胡同西向东;

  20、同心五胡同东向西;

  21、安达街(大兴路至西解放立交桥)公交逆向专用车道内允许其他车辆通行。

  二、路口限行规定

  西安大路青溪路口、皓月大路辽阳街口、正阳街正普路口禁止机动车向左转弯。

  沿临河街行驶的机动车在吉林大路口、岭东路口、公平路口、自由大路口、浦东路口、南湖大路口、珠海路口、北海路口、卫星路口禁止向左转弯及掉头。

  沿解放大路行驶的机动车在树勋街口、平阳街口、吉顺街口、大经路口、亚泰大街口,沿吉林大路行驶的机动车在亚泰大街口,沿亚泰大街行驶的机动车在解放大路口,沿大经路行驶的机动车在亚泰大街口,沿平泉路、解放大路南胡同行驶的机动车在大经路口,沿南湖大路行驶的机动车在桦甸街口,沿开运街行驶的机动车在建德路口,沿东环城路行驶的机动车在惠工路口,沿正阳街行驶的机动车在锦阳路口,沿皓月大路行驶的机动车在翔运街口,沿繁荣路行驶的机动车在卫明东街口,沿硅谷大街行驶的机动车在电台街口、前进西街口、前进大街口禁止向左转弯。

  沿北京大街由东向西行驶的机动车在人民大街口,沿开运街由北向南行驶的机动车在湖西路口禁止向左转弯。

  三、车辆限行规定

  16时至20时,四环路区域内(不含四环路)禁止中型、重型和低速货车、牵引车、挂车、轮式自行机械及专项作业车通行。

  本通告所指的四环路,即西湖大路超达大路南四环路卫星路世纪大街南湖大路洋浦大街吉林大路东环城路北环城路亚泰大街北四环路西四环路。

  27时至9时,16时至19时,三环路区域内(不含三环路)禁止轻型及以上货车通行。

  本通告所指的三环路,即西环城路自立街安庆路东风大街兴顺路蔚山路南环城路彩宇大街卫星路东环城路北环城路。

  37时至9时,16时至19时,二环路区域内(含二环路)禁止货车通行。

  本通告所指的二环路,即青年路普阳街春城大街宽平大路前进大街卫星路仙台大街东盛大远达大街东荣大路台北大街。

  44时至22时,一环路区域内(含一环路)禁止中型、重型和低速货车、牵引车、挂车、轮式自行机械及专项作业车通行。

  本通告所指的一环路,即安达街辽宁路长白路亚泰大街自由大路工农大路。

  四、本通告第一项单向通行规定和第二项路口限行规定622日起实施;第三项车辆限行规定630日起实施。原通告与本通告有抵触的以本通告为准,无抵触的继续执行。

  一二年六月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