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通报2020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对2021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3月23日,长春市交安委召开2021年工作部署会议。
会议研究制定了5项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对市交通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并成立长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交安委主任、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吕锋任组长,市交安委副主任李燃、张兴桥、杜占武任副组长,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办)局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警支队,办公室主任由交警支队长杜占武担任,负责全市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调度、协调工作。

会上,市交安委副主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杜占武通报2020年长春市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并安排部署市交安委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他指出,要精准落实全市2021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任务,扎实做好2021年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加快推进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指导督办专项工作,强力推动全市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抓好全市2021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市交安委主任、副市长、公安局长吕锋同志充分肯定了2020年以来市交安委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当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对2021年市交安委工作提出明确的要求,要聚焦道路隐患排查整改、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农村交通安全整治、春季交通安全大整治、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五大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各自实际创造性的抓整改抓落实,全面打赢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这场硬仗。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分解细化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工作目标,逐项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任务清单,各负其责、“五化推进”。

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在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各成员单位要迅速组织贯彻落实,细化任务分工,逐级落实责任,确保任务要求落实到位,不打折扣。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在认真组织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注重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和联动配合,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形成道路交通安全齐抓共管良好局面。市交安委将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及时督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调度责任单位迅速有效整改。同时,依照考评方案及实施细则,强化督导考评跟进,确保全年既定工作目标的实现。

市交安委主任、副市长、公安局长吕锋同志出席会议,市交安委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及各县(市)区交警大队长参加会议,会议由市交安委副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李燃主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