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公安厅交警中队高速公路支队长岭大队针对七座以上客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逢车必查。5月14日,长岭大队三中队民警查处一起危化品运输车辆超载的重点违法行为。
8时47分许,长岭大队三中队民警王大勇、李加慧在长岭站口对牌号为黑M××830/黑M××77挂重型罐式危险品车辆检查时,发现该车实载货物为50000KG柴油,而该车辆核载定质量为30300KG,属于危化品运输车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50%以上的违法行为(车辆超载是指车辆运载的货物重量超过行驶证的核定载质量),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予驾驶员刘某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