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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公安局关于调整部分街路交通流量的第3号通告

时间:2016-05-27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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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公安局关于调整部分街路交通流量的通告

  (2016年第3号)

  为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资源,有效均衡路网流量,缓解部分街路、路段交通压力,本着有序、安全、畅通的原则,经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长春市公安局决定对市区部分街路、路口交通组织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解除单向通行规定

  1、解除三马路(大经路至长通路)单向通行的规定;

  2、解除大马路(上海路至西头道街)单向通行的规定;

  3、解除西二条(辽宁路至杭州路)单向通行的规定;

  4、解除浙江路(西广场至西三条)单向通行的规定;

  5、解除公平路(东盛大街至东环城路)单向通行的规定。

  二、路口限行规定

  1、解除沿北京大街行驶的机动车在人民大街口禁止向左转弯限制。

  2、沿大马路由南向北行驶的机动车在西三道街口、长春大街口、西三马路口、西四马路口、上海路口,沿明珠路由东向西行驶的机动车在人民大街口,沿经纬南路由西向东行驶的机动车在东环城路口,沿新竹路由西向东行驶的机动车在新竹路北四胡同口、沿新竹路北四胡同由北向南行驶的机动车在新竹路口,沿红旗街西三胡同行驶的机动车在红旗街口、沿西朝阳路行驶的机动车在昌平街口禁止向左转弯。

  3、6:30-8:30、15:00-18:00沿长庆路由西向东行驶的机动车在同志街口禁止向左转弯;7:00-9:00、16:00-19:00南湖大路前进大街西胡同口、岭东路和顺三条口禁止机动车向左转弯。

  三、本通告自2016年6月1日起实施。原通告与本通告有抵触的以本通告为准。

  长春市公安局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