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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交警又有大动作!这些交通违法行为将被严管、严治、严罚!
发布时间:2021-09-13 14:15来源:长春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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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我市静态道路交通秩序,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从即日起至年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机动车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机动车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行动,达到无机动车乱停乱放、“僵尸车”占道停放,停车规范有序、整齐划一。无电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集中有序停放。无圈占泊位、损毁涂改泊位,停车泊位有效使用率达到100%,静态交通环境整洁优美的目标。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机动车不入位停放、入位不按箭头指示方向停放、在禁停路段违法停车以及占用车行道和人行道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

  (二)重点整治电动车、非机动车不在规定地点集中停放、乱停乱放违法行为。

  (三)重点整治利用杂物圈占停车泊位、损毁涂改停车泊位违法行为。

  (四)重点整治“僵尸车”占道停放违法行为。

  三、处罚依据

  1、凡是机动车不入位停放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六条依法处罚,对于乱停乱放影响通行的一律拖曳至指定停车场,并履行告知程序;

  2、凡是机动车不按箭头指示方向停放的,依据《条例》第二十五条依法处罚;

  3、凡是占道洗车、修车的,参照违法停车予以处罚;

  4、凡是“僵尸车”占道的,一律拖曳至指定停车场,并粘贴封条,统一封存;

  5、凡是电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依据《条例》第三十条依法处罚;

  6、凡是圈占泊位、损毁涂改泊位的,依据《条例》第十七条依法处罚。


 

主办单位:长春市公安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26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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