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长春公安政务服务措施,推进简政放权、改进服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护航振兴发展,营造尊商、亲商、安商、护商良好氛围,长春市公安局拟出台《长春市公安局服务企业发展23条措施》,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日:2022年5月19日至5月28日。
联系人:张连吉 电话:88908417
附:《长春市公安局服务企业发展23条措施》
长春市公安局
2022年5月1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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