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安局关于调整部分街路交通组织的通告(2014年第2期)

时间:2019-11-06来源:
【字体: 打印

  为进一步方便市民出行,科学有效利用道路资源,确保道路通行安全、有序,经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长春市公安局决定对部分街路交通流量进行组织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 站前广场区域

  (一)单向通行调整

  1、辽宁路(西一条街至站前广场)西向东单向通行。

  2、长白路(站前广场至东二条街)西向东单向通行。

  3、西一条街(汉口大街至辽宁路)恢复双向通行。

  (二)车辆限行规定

  6时至20时,站前广场禁止货车、摩托车、微型面包车(微型面包车是指车身长度≤4,发动机排量≤1.4的面包车)通行。

  (三)禁停区域规定

  辽宁路、站前广场、长白路、东三条街、南广场、珠江路、浙江路、西广场、西三条街合围区域内(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施划停车位)禁止停车。

  二、路口限行调整

  1、沿修正路行驶的机动车在前进大街口禁止向左转弯。

  2、沿河堤东路行驶的机动车在繁荣路口、永宁路口、长新街口禁止直行和向左转弯。

  3、沿河堤西路行驶的机动车在南湖大路口、永宁路口、长新街口禁止直行和向左转弯。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通告规定内容与本通告有抵触的,按本通告执行,无抵触的按原通告执行。

                         

   201411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