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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车内“昏迷不醒”,交警赶来却发现......丨百日会战

时间:2020-12-2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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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东北片区联合整治行动会议精神,大力推进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强化路面执法查缉,充分依托科技手段,精准查纠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全力化解安全风险、防范交通事故,全力为群众营造安全顺畅的道路交通环境。

  12月11日23时30分许,长春交警朝阳大队分指挥中心接到市民报警,称在自由大路与百汇街交会处,有一辆灰色轿车停在路口,驾驶员疑似突发疾病,在车内昏迷。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当民警打开车门,一股浓重的酒气扑面而来,驾驶员并无疾病,而是在!酣!睡!

  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244mg/100ml,其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将驾驶员邱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邱某一经定罪,将面临6个月内拘役并处罚金的刑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