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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等大事别侥幸!丨一盔一带

时间:2022-10-31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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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员交通安全防护水平,切实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伤害,10月25日,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治安巡逻大队开展“一人一盔 安全骑行”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当天,皓月中队民警深入辖区道路,对未佩戴头盔骑行电动自行车的人员进行查处和教育,引导他们做出自觉守法出行的保证:

“我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坚决落实一盔一带出行,为文明交通做出自己的贡献。”

“通过今天这个活动,我了解到骑电动车一定要佩戴头盔,系好安全卡扣,同时也要遵守交通法规,在非机动车道骑行,这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一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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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交警温馨提示:为了您的出行安全,骑行电动自行车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携文明上路,带安全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