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当天,皓月中队民警深入辖区道路,对未佩戴头盔骑行电动自行车的人员进行查处和教育,引导他们做出自觉守法出行的保证:
“我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坚决落实一盔一带出行,为文明交通做出自己的贡献。”
“通过今天这个活动,我了解到骑电动车一定要佩戴头盔,系好安全卡扣,同时也要遵守交通法规,在非机动车道骑行,这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一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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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交警温馨提示:为了您的出行安全,骑行电动自行车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携文明上路,带安全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