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闻

“一盔一带”,安全守护!长春交警举办现场宣传活动

时间:2020-05-29来源:
【字体: 打印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交管局和省交管局《“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方案》要求,进一步提升交通参与者安全防护意识,消除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从5月1日起,以“规范使用一盔一带,平安幸福与你相随”为主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盔一带”宣传月活动。
5月29日是“一盔一带”集中宣传日,上午10点,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暨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人民大街工农大路、解放大路举办“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集中宣传现场活动。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政委孟繁春、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副局长刘永利、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杜占武、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黄维国等领导同志参加了现场活动。活动还邀请了交安委成员单位领导以及保险、邮政、配送企业负责人,驾驶人代表、文明交通志愿者和新闻媒体记者参加,长春交警支队通过“一直播”平台对现场情况进行了直播。
为在全社会形成强大宣传声势,此次活动主要采取与现场群众互动的形式,长春交警在路口设置宣传台、宣传条幅、宣传展板,组织司机代表、交通安全劝导员开展“一盔一带”宣传活动。现场举办答题赠头盔活动,向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代表赠送头盔。
此次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投入到“一盔一带”宣传治理中来,组织路面查处的违法者参与协助维护交通秩序、文明劝导等现场互动体验,劝阻过往交通参与者不文明交通行为,教育和引导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从规范自身行为做起,自觉遵章守纪,提升文明交通素质,增强警示教育宣传效果。
同时,长春交警联合交通运输部门督促客运场站、客运企业落实出站检查、提示告知制度,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民警登上客运汽车,给没有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乘客系好安全带,同时发放《关于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带倡议书》,受到驾驶人和乘客的一致好评。
5月份是全省“一盔一带”守护行动宣传月,长春交警以此为契机,采取多途径、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教育引导措施,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坚持宣传先行,增强佩戴使用意识。一盔一带,安全常在!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幸福,请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愿所有交通参与者,都能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养成安全、规范、文明的出行习惯,共同创建良好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