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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旗一挥,袖标一戴,交通安全劝导体验开始了!

时间:2020-05-1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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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和省交通管理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 考核工作要求,为避免疫情期间人员聚集增加传染风险,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基础上,助力复产复工,改革创新审验工作模式,组织参加审验学习驾驶员到市区主要路口进行3个小时以上交通安全劝导体验活动。

人员范围:

1、满分教育驾驶人:交通违法记满12分,根据准驾车型和违法程度分别参加2天、5天、7天现场学习的驾驶人,参加交通安全劝导体验。

2、审验教育驾驶人:持有B型以上驾驶证违法记分达到9-11分的驾驶人,校车驾驶人,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参加交通安全劝导体验。

预约方式:

驾驶人到交通安全教育训练中心、各区交警大队现场预约的方式,由民警以驾驶人自愿选择时间地点的标准进行排期。

参加考试和审验:

1、通过预约的驾驶人,按照指定时间、指定路口参加3小时以上的交通安全劝导体验活动,学习结束后,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驾驶人视为当天学习合格,由现场管理民警通知管理员写入公安网后台。

2、满分驾驶人网络学习和交通安全劝导体验学满7天,全部合格,系统自动通过APP提示学员可以参加考试,不会用APP的驾驶人,由现场管理民警提示参加考试。

3、审验驾驶人交通安全劝导体验满3小时合格后,民警通过公安网完成审验。

劝导体验活动现场要求:

1、学员现场实践需手持小红旗,戴红袖标按时到岗就位,迟到早退5分钟的,本次实践失败,重新预约参加交通安全劝导体验。

2、中途离开路口超过10分钟,或者去洗手间等不请假离开路口两次以上的,取消本次交通安全劝导体验资格。

3、学员要协助现场民警、协警对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有效管理并达到工作要求。

4、学员要在已经安排的指定岗位参加交通安全劝导体验,站位得当,确保自身安全。

如有以下情况,取消本次交通安全劝导体验资格:

1、签到后找人代替参加交通安全劝导体验的,一经发现,取消本次交通安全劝导体验资格。

2、学习时间未达到3小时的,不记录本次交通安全劝导体验资格。

3、现场实践活动不服从管理的,取消本次交通安全劝导体验资格。

4、学员在路口对非机动车和行人违法不进行管理的,取消本次交通安全劝导体验资格。

5、学员在路口实践活动中有不文明语言和行为的,取消本次交通安全劝导体验资格。

“交通安全劝导体验教育”形式新颖,学习体验生动,在特殊时期为避免人员聚集,交管部门采取特殊方式解决驾驶员未能及时参加审验的问题。参加此次教育的学员纷纷表示,通过三个小时的学习体验,真切地体会到了交警工作的辛苦,感受到了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今后一定会更加理解、配合、支持交警工作,也会更加自觉地遵守交通法规。